Queens Xishan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Cen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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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管理条例
 

      实施外国留学生教育,是我中心打造国际教育氛围,构筑国际交流合作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是我院涉外工作、留学生工作、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共同任务。为确保外国留学生宿舍的良好环境和正常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9号令《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留学生进行管理。

二、留学生不得从事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根本制度的活动,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不得从事与留学生身份不相符的活动,不得介入中国内部事务,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扰乱公共秩序。

三、留学生应遵守中国的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和女皇西山国际教育中心的制度,学生因本人违反中国法律而发生刑事和治安案件,由中国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违反校纪校规的由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学校尊重留学生国家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留学生要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不得在中国境内(包括学校内)设立宗教办事机构,不得在中国公民中发展教徒,委任宗教教职人员进行传教,或以反华为目的的活动。

五、学习管理

     1 .留学生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在课堂上不吸烟,不打手机,不大声讲话

     2 .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 1 ) 因病请假者,须提供学校医疗室病假证明,并由班主任在病假证明上签字。

          ( 2 ) 因事请假者,须向班主任递交请假条,并经班主任签字同意。

          ( 3 ) 因事请假离境者,除了向班主任递交请假条以外,必须经国际中心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3 .进修期间需要连续请假六周以上者,作休学或退学处理。

     4 .凡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课者,均视为旷课。

     5 .一学期内 旷课 累计达到 120 学时者,予以开除学籍。

     6 .一学期内 缺席 (包括病假、事假、旷课)累计达 80 学时者,给予第一次书面警告;缺席累计达 100 学时者,给予第二次书面警告以及到学院办公室谈话。缺席累计达 120 学时者,取消考试资格。

     7 .每月公布考勤情况,个人自行核对。如发现考勤记录有出入,即与班主任联系,经国际中心核实后予以更正。

     8 .留学生必须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参加考核。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记分方式。

     9 .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该次考试成绩以零分计入学期总评成绩。

     10 .因患病或突发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必须及时向国际中心提出缓考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经国际中心批准后统一安排缓考时间和办法,并交纳缓考费。缓考成绩按正常考试记分。

     11 .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者,须在国际中心统一安排的时间参加补考。不按时参加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补考。补考成绩实行及格、不及格两级记分。

     12 .考试作弊者,该次考试成绩以零分计入学期总评成绩。不得补考。

六、生活管理

     1. 国际中心为被录取和注册学习的长短期在校外国留学生统一安排提供宿舍。

     2. 所有留学生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日期内办理外国人居留证。

     3. 留学生必须按照指定房间居住,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调换或强占房间

     4. 宿舍内严禁吸烟,严禁任何形式的酗酒、赌博活动,严禁吸毒贩毒和其它各类非法活动,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惩处。

     5. 保持宿舍安静,严禁喧哗、打闹,控制电视和音响音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

     6. 宿舍内的家具和设备不得自行调换,不得搬出室外或自行处理。

     7. 宿舍内的家具电器设备(电视、电话、空调、热水器等)由住宿学生共同保管使用,如有丢失损害,要照价赔偿。

     8. 宿舍内禁止使用各类自配电器,不得在宿舍内做饭,一经发现将没收炊具,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9. 禁止私自拆移和改装供电和照明线路、设施和设备。

     10. 宿舍内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有害物品。

     11 .宿舍内禁止饲养动物。

     12. 宿舍内任何人不得私自留宿客人,确有需要必须申请,并得到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才能住宿。其他人员不得安排或留宿留学生宿舍。
    
     13 . 凡卖淫、嫖娼、吸毒者,一律开除学籍。

     14. 所有客人必须交验有效证件(护照、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进行会客登记,方可进入留学生宿舍会客。来访客人必须在 22 : 30 前离去。

     15. 任何人无有效证件和允许不得进入留学生宿舍。

     16. 按国际中心统一规定,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归宿。
   

七、假日管理

     1 . 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学习期间不得请假旅游

     2 .留学生享受我国的节假日及学校的寒暑假。若逢留学生本国的重大节日, 可向国际中心请假,并办理相关手续,假期一般不超过 2 天。

八 、 在学校如遇火灾、交通事故、治安刑事案件,可打以下电话联系。

     校内火警: 7119

     保卫处值班电话: 7110

九、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女皇西山国际教育中心
电话: +86-591-85311777    传真: +86-591-8532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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